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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九十三章 墙上有个字(1 / 2)

作者:烽火戏诸侯字数:未知更新时间:时间测试1626675759

一座高不过十多丈的小山坡,分散站着二十余个人,穿着衣饰并无定数,但是脸色、眼神都像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。

一名魁梧男子单膝跪地,正在仔细查探身躯僵硬的两具尸体,他用手指撑开一具尸体的眼皮,露出冰裂纹瓷片一样的眼珠子。

一名换上一身市井妇人棉布衣裳的矮小女子,缓缓走上山坡,身后跟着捧剑女子和白脸老人。

她没有靠近那两具尸体,捂住鼻子,用浓重的鼻音问道:“王毅甫,怎么说?”

王毅甫叹息道:“两人都是被高手一刀毙命,不伤身体,但是经脉皆碎,五脏六腑都烂透了。”

妇人脸色阴沉不定,“我们大骊出现了这么强大的武道宗师,而且还是两位同行,咱们那位藩王殿下,一向负责边关监视,号称,难道偏偏这次就一点蛛丝马迹也不曾抓到,总不可能是故意放跑漏网之鱼吧?”

王毅甫有些犹豫,“娘娘,如果我没有看错,是一人所为。”

妇人骤然眯眼,气势凌人,“你说什么?!”

王毅甫指了指两人的脖颈,出现一缕细微的红线,“两名死者之间的这条线,气势衔接紧密,分明是一人以刀横抹。”

妇人深呼吸一口气,竭力让自己的怒气杀机不要太明显外露,讥笑道:“风雪庙什么时候这么天下无敌了?随便跑出来一个莫名其妙的家伙,就能杀人跟杀鸡一样简单?这两个人是谁,你王毅甫不知道,徐浑然知道,来,说说看,让我们王大将军如雷贯耳一下。”

徐浑然脸色尴尬,硬着头皮解释道:“一位是刚刚跻身武道第七境的宗师,精通拳法,擅长近身厮杀,一位是八楼修士,兼修飞剑和道家符箓,二十年间,两人联手刺杀六次,从未失手过,如今更是娘娘麾下竹叶亭的甲字高手。”

妇人愤怒至极,只是一直在苦苦压抑而已,此时便迁怒这位大骊第一剑师,尖声道:“徐浑然!报上他们的名字!死人也有名字!”

老人心中悚然,微微低头道:“武人名叫李侯,修士名为胡英麟,都曾为娘娘一次次出生入死,为我大骊立下汗马功劳。”

妇人这才神色微微转好,只是很快满脸颓然,有气无力道:“对,李侯和胡英麟,当年你们卢氏王朝的边关砥柱叶庆,就是这两人杀掉的。没死在敌国境内,没有死在沙场上,而是死在了我们大骊自己疆土上。”

妇人兴许是意识到自己的失态,会让王毅甫看笑话,就拿这位武将曾经效忠的卢氏开刀,“说来可笑,开始我们觉得叶庆这么一号重要人物,身边肯定会有数名大练气士暗中保护,为了除掉他,我甚至不得不和我家叔叔联手。哪里想得到,从渗透边境,潜入杀人,再到功成身退,卢氏王朝竟然一点反应也没有。他叶庆不过是惹恼了几股边境仙家势力而已,至于在朝堂上也被孤立到这一步?卢氏皇帝不是最推崇山上仙人吗?为何最后愿意陪你们卢氏殉葬的仙家宗门,就只有一家而已?”

说完这些,妇人有些神清气爽,心里痛快多了。果然是吃苦不怕,只要身边有人更苦,享福可以,但是不可以身边有人享福更多。

这恐怕就是她愿意将其中一个孩子交给国师崔瀺,而不是山崖书院齐静春的理由了。

省心省力,不怕长大之后被人欺负得只会哭着找爹娘。

王毅甫脸色闪过一抹黯然。

大将军叶庆,国之忠良,国之栋梁。为卢氏王朝镇守边关三十年,硬生生挡住大骊边军的三次大型攻势。当年宋长镜有次差点战死战阵之中,不知道多少回大骂叶庆是冥顽不化的老匹夫。但是到最后,叶庆死后,卢氏朝廷竟然连追封谥号一事,就争吵了一旬之久,关键是哪怕这样,也没给太高的美谥,以至于犹有一战之力的六万精锐边军,军心慢慢散尽。

宋长镜挥师而过,如入无人之境。第一件事情,就是亲自去此人坟头敬酒上香,事后大骊礼部非议,被宋长镜一份折子就打得满脸肿,“岂是唯我大骊有豪杰?”

大骊皇帝接连批阅三个大大的好字,大笑不已。龙颜大悦的皇帝,不过最后对身边宦官笑着说,这句话是皇弟的心里话,至于这几个字嘛,肯定是找了捉刀郎代劳的。

妇人其实一直在观察这位亡国猛将的脸色。妇人暗暗点头。虽未因此就对他彻底放心。

若是连人之常情都失去了,必是怀有坚忍不拔之志。做什么?除了复国能够做什么?

那么王毅甫就真是找死了。

若是王毅甫只知道打打杀杀的一介武夫,能够心思细腻到演戏到如此境界,那也算王毅甫有本事。

不过她一样不怕。

老剑师徐浑然疑惑问道:“娘娘分明已经跟阮师打过招呼,答应不会在龙泉县境内动手,咱们也传信给李侯胡英麟,让他们近期不要轻举妄动,一切等走到大骊边境再说。照理说阮师怎么都该卖娘娘这个面子才对,总不至于是那风雪庙的人,连娘娘和阮师的面子都不在乎吧?”

王毅甫问道:“那名佩刀男子的详细身份,依然没有查出来?”

捧剑女子摇头道:“尚未有结果,这种事情,我们不好找上门去问阮师,更不好去找那拨风雪庙兵家修士,只能靠大骊自己的谍报机构寻找蛛丝马迹,而边境谍报事务,娘娘不方便插手……”

说到这里就停下,年轻女子不再说话。

这涉及到了大骊朝政最高层的暗流涌动。

王毅甫问道:“有没有可能是那个叫朱河的李家扈从,其实深藏不露?”

妇人嗤笑道:“那个不过武夫五境的家伙,不值一提。李家更没有胆子在我的眼皮子底下捣乱。”

老剑师叹了口气,“这就有点难办了。”

妇人妩媚一笑,“难办?好办得很,立即回京!我跟皇帝陛下哭去。”

这件事,终究是别人先坏了大骊的规矩,那么皇帝陛下是愿意为她出头的。

————

李宝瓶有了崭新的小书箱,背篓里的大小物件就要挪窝,一大一小两人借此机会,在休息的时候,找了个远离李槐等人的僻静地方,偷偷摸摸清点家当,以防遗失或是损坏。

陈平安也摘下自己的背篓。

一把老槐木剑,猜测是齐先生赠送,因为当时陈平安头顶莫名其妙戴上了玉簪子。陈平安和李宝瓶都觉得应该是齐先生故意所为,陈平安平时都把槐木剑放在斜放在背篓里,只在夜深人静的时候,拿出来放在膝盖上,少年的心境就会祥和安宁。

一颗黄色的蛇胆石,放在阳光照射下,就会映照出一丝丝黄金色的漂亮筋脉。

其余十二颗小巧玲珑的蛇胆石,则已经褪去原本鲜艳色彩,但是质地细腻,依然不俗。

李宝瓶对这些小玩意儿爱不释手,手心托着那颗黄色蛇胆石,说道:“小师叔,这颗千万别卖,其它十二颗石头,以后就算要卖,也一定要找识货的买家,要不然咱们肯定亏死了。”

陈平安笑道:“那当然。”

背篓里还有一块一尺长短的黑色长条石,看着很像斩龙台,但是陈平安不敢确定,记得宁姑娘说过,想要分开斩龙台做天底下最好的磨剑石,不但需要什么剑仙出手,还需要折损一把很值钱的兵器,当然对于少年目前来说,很厉害或者是很珍贵的兵器、物件,都可以直接与值钱挂钩。

就像对于那位重返姑娘的少女来说,对手的战力,都可以跟多少个陈平安直接挂钩。

陈平安知道这绝对不会是阮师傅赠送给他的,是齐先生一并送了槐木剑和磨剑石?还是那位白衣飘飘的神仙女子,使出了神通术法?又或者难道是阮姑娘私藏的体己之物?

陈平安有些头疼。

阮姑娘之前在李宝瓶背篓里,留下了金锭一颗,银锭两颗,一袋子普通铜钱。有次李宝瓶无意间打开钱袋子,陈平安才惊骇发现里边竟然夹杂有一颗金精铜钱。

这颗压胜钱,绝对是阮秀偷偷留下的。

这让陈平安吓了一大跳,当时就满头大汗。如果一直粗心大意,没能发现真相,然后不小心把这颗铜钱当做普通铜钱花出去,一想到这个后果,陈平安就恨不得先给自己两耳光。

大大小小的物件,陈平安一样样收拾齐整妥帖,就像是精打细算惯了的妇人,在搭理一个小家似的。

每次李宝瓶看到这一幕都想笑,心想小师叔也太会过日子了。

那么以后得多优秀的姑娘,才配得上自己小师叔啊?

小姑娘觉得好难找到,于是她有些小小的忧伤。

一个鬼头鬼脑的孩子偷摸过来,被李宝瓶发现后,他看着她脚边那只小书箱,对陈平安说道:“陈平安,你要是给我做一个比小竹箱子,要比李宝瓶那只更大更好看,我就喊你小师叔,咋样?”

陈平安看了他一眼,不说话。

李槐有些急了,决定退让一步,“那跟李宝瓶那小书箱一样大就行,这总行了吧?”

陈平安无意间发现李槐的靴子,已经破烂不堪,露出了脚指,说道:“回头给你做两双草鞋。”

李槐大怒,跳脚道:“我稀罕那破草鞋,我要的是书箱!用来装圣贤典籍的书箱!我李槐也是齐先生的弟子!”

陈平安皱了皱眉头,“一边去。”

李槐愕然,仔细打量着陈平安的脸色,两人对视后,李槐突然有些害怕心虚,这个天不怕地不怕的小孩,破天荒没有还嘴骂人,悻悻然离开,只是跑出去几步,转头理直气壮道:“草鞋别忘了啊,要两双,可以换着穿。”

陈平安点了点头。

等到李槐跑远,小姑娘满脸崇拜道:“小师叔,你真厉害,你是不知道,李槐这个家伙,我都只能把他打服气,吵架是不行的,就算是齐先生跟他说道理,李槐也不太爱听。”

陈平安伸手揉了揉小姑娘脑袋,背起背篓,“准备动身,再走两天,咱们马上就可以看到大骊驿路了。”

小姑娘背起小书箱。

小姑娘,红棉袄,绿竹箱。

其实阿良憋得很辛苦,很想告诉这一大一小,如果不是咱们小宝瓶足够可爱,就这颜色装扮,能够让人笑话死。

李宝瓶突然说道:“这个李槐,有点像小师叔你们泥瓶巷的那个鼻涕虫啊。”

陈平安愣了一下,好像从来没有把两个字放在一起比较过,仔细想了想,摇头道:“不像的,以后如果有机会见到顾粲,你就会明白了。”

小姑娘哦了一声,反正也只是随口一提,很快就去想象大骊驿路到底是如何的。

陈平安其实跟李宝瓶一样,起先也有些觉得鼻涕虫顾粲和李槐有些像,但是相处久了,就会发现两者差别很大。

李槐跟顾粲看着差不多的性格,嘴里跟长了一窝蜈蚣蝎子似的,毒的很,能够一句话把人气得够呛,在陈平安眼中,其实大不一样,同样是没心没肺,同样穷苦出身,顾粲看似贼兮兮,转起眼珠子来比谁都快,但顾粲身上那股超乎年纪的精明,更多是一种自保,李槐则是纯粹的小刺猬一个,逮着谁都要刺一下,这是因为李槐到底父母健在,上边还有个姐姐,心性其实不复杂,而且上过学塾读过书,身边的同窗蒙童是李宝瓶,林守一,石春嘉这些稍大的孩子,大体上李槐是没吃过大苦头的。

顾粲不一样,一手拉扯他长大的娘亲,有些时候不得不说也连累了他,使得小小岁数,便尝过了人情冷暖,陈平安就曾经亲眼看到,一个满身酒气的醉汉骂骂咧咧走出泥瓶巷,看到玩耍回家的顾粲,什么也没说,走过去就狠狠踹了顾粲肚子一脚,顾粲倒地后,还狠狠踩了他脑袋一脚,那么点大孩子抱着肚子蜷缩在墙根,哭都哭不出来。

如果不是陈平安凑巧出门碰到,飞奔过去,一拳打得那汉子踉跄后退,然后赶紧背起顾粲去了趟杨家铺子,天晓得会不会落下什么病根。

也更加记仇,心里头有个小账本,一笔笔账,记得很清楚,谁今天泼妇骂街骂过了他娘亲,哪家不要脸的汉子嘴花花调戏了他娘亲,他全记得,可能随着岁数增长,有些事情和细节已经忘了,但是对某个人的憎恶印象,顾粲肯定不会忘。当然,那个给了他两脚的汉子,顾粲记得死死的,叫什么名字,住什么巷弄,家里有谁,顾粲全部一清二楚,私底下跟陈平安独处的时候,总是嚷嚷着要把那人的祖坟给刨了,还说那人有个女儿,等她长大了,一定要睡她,往死里欺负她。

大概那个时候的孩子,根本就不知道睡是什么意思,只知道很多婆姨汉子喜欢“开玩笑”,与他娘亲相关的言语,妇人说偷人二字,汉子则往往都带着个睡字。

陈平安至今记忆犹新,孩子不过四岁多,那张稚嫩的小脸,脸庞狰狞,满是凶光,眼神狠厉。

陈平安有些担心,他当然希望顾粲在外边过得比谁都好,但同时打心底不希望顾粲成为蔡金简、苻南华那样的神仙人物。

看着心不在焉的小师叔,李宝瓶问道:“怎么了?”

陈平安若是以前,就会说没事,但是现在开门见山说出了心里话,“我怕下一次见到鼻涕虫,会变得不认识他了。”

李宝瓶疑惑道:“小孩子个子窜得快,如果过个四五年七八年才见面,你们不认识也很正常啊。”

陈平安咧嘴一笑,更像是自己给自己打气鼓劲:“我相信顾粲,一直会是那个泥瓶巷的鼻涕虫。”

至于认不认得自己,没关系。只要那孩子过得好,比什么都好。

————

铁符河的河床出现断层石崖,下跌迅猛,下游水势顿时暴涨。

陈平安站在河畔石崖上练拳,来来回回都是那走桩六步。

阿良不知道何时站在石崖边缘。

水花四溅,水声滔滔,水雾弥漫,好在暮春时节,寒气已降,并不显得寒意刺骨。

阿良大声说道:“你练这个拳,没太大意思。这走桩,是个很入门的小架,随便哪个江湖门派都有,倒是那个立桩,还算马虎,最少能够帮你勉强活命,像是吊命用的药材,不名贵,但好在对症下药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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